子平法论食神格

 原文:食神本属泄气,以其能生正财,所以喜之。故食神生财,美格也。财要有根,不必偏正迭出,如身强食旺而财透,大贵之格。若丁未、癸卯、癸亥、癸丑,梁丞相之命是也;己未、壬申、戊子、庚申,谢阁老之命是也。

  徐注:食神者,财之根也,日元旺盛者,气势要安顿。菁英喜其流露,若旺而无泄,及身而止,必非美造。梁丞相造,癸水日元旺,亥卯未食神合局,透起丁火。谢阁老造,庚金食神秉令,子申财星合局。两造皆清纯之极,宜为大贵之征,福寿兼全之造也。

  学人注:食神生财,要注意几点:

  1 能否生到。如果中途有阻隔而生不到,则不以吉论。

  2 谁生谁。是我宫的食神去生他宫的财,还是他宫的食神生我宫的财。

  3 生出来的财能否得到。若生他宫财而不能得到,空欢喜一场也;若生我宫的财却被他宫之物所夺,亦徒然。

  4 食神与财能否配合日元的原始喜忌。

  5 食神与财星各自由何五行十神来定义其性质。

  梁造:丁 癸 癸 癸

     未 卯 亥 丑

  此造疑有误。其一,卯木食神并没有直接生到丁火财星;其二,三癸直接冲克丁财,财星受制而不能为我所用;其三,天穿地漏,年上的财官都被我所排斥而不能得到。综上所述,贵从何来?若易以壬子时辰,其贵理然。

  干 丁 癸 癸 壬

    未 卯 亥 子

  虽然卯木依然生不到丁火,但三合局可以用来制杀。未杀得制,通过壬丁遥合而获取,这样一来,命主得到的是年上的杀——国家大权。

  谢造:己 壬 戊 庚

     未 申 子 申

  这是他宫的食神伏吟到我宫生我宫之财,是通过半合的途径来生的,而且生出的财星就在日元坐下。

  原文:藏食露伤,主人性刚如丁亥、癸卯、癸卯、甲寅,沈路分命是也。偏正迭出,富贵不巨,职甲午、丁卯、癸丑、丙辰,龚知县命是也。

  徐注:五行干支,以阴阳配事为啧,财官印是也。我生则以同类为顺,食神是也。顺则有情,逆则力猛。至于人性情之刚柔,须视四柱之配合,不必在藏露上分别(详见《滴天髓》论性情节。如沈路分造,癸水虽通极,而地支寅亥两印,伤官太旺,发泄似嫌逾量;龚知县造,癸水虽通根辰丑,究嫌不旺,发福亦不能巨。大抵食伤为用,主人性质聪明,盖菁华发越,秀气流露,自然有此征验。又四柱全阳,主人性质刚正急燥,全阴主人性质深沉迟缓,亦自然之势,屡试屡验。

  学人注:伤官与食神虽然都是日主所生,但阴阳有异,那么性情就有很大的区别。至于“主人性刚”,仅言性情,而与贫富贵贱无关。沈造:

  干 丁 癸 癸 甲

    亥 卯 卯 寅

  月令本气为食神,但食神不透,时上却透了个伤官,这是属于“藏正露偏”之格。年柱干支自合,亥卯半合,寅与亥合,水气泄于木,而木气发于甲木伤官,那么命主必然是伤官的心性。由于八字格清,虽脾气不好,但还是能有富贵。

  干 甲 丁 癸 丙

    午 卯 丑 辰

  龚造,同样是藏食露伤,但是甲木伤官与我宫并没有发生明显的感应,不能以“性刚”论之。甲木伤官透干生财,但正偏财并透(迭出),甲木之情向丁,而丁火之财又不能归我所用,这是贵小之一因。时支辰收丑杀,丙财生之,时上得力,故贵,然贵气不大。

  原文:夏木用财,火炎土燥,贵多就武。如己未、已巳、甲寅、丙寅,黄都督之命是也。

  徐注:夏木用财,火炎土燥,必须带印,虽未必为用,而取以调候,为不可缺少之物。黄都督造,幸甲寅坐禄通根,参天之势已成,然究嫌偏枯,非中和之道,故贵而就武也。

  学人注:夏木,非食神即是伤官,食神伤官生出的财若能为我所用,亦能富贵。至于武贵,当是沈前辈的经验之谈。

  干 己 己 甲 丙

    未 巳 寅 寅

  寅为亡神,巳为岁驿,月令生出的财星是通过岁驿中透的丙火生、亡神中透的甲木合而获取的,故为武贵。

  原文:若不用财而就煞印,最为威权显赫。如辛卯、辛卯、癸酉、己未,常国公命是也。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,只要无财,亦为贵格,如戊戌、壬戌、丙子、戊戌,胡会元命是也。

  徐注:不用财为不用食之误。常国公造乙木虽为月令,而两卯为两辛所制,食被枭夺,不能用矣。以印化煞为用,煞主威权,格局清纯,故主显赫。胡会元造,殊未见佳。日元虽通根于戌,不得为旺,戊土重重,制煞太过。最要之物为印,去戊土之太过,泄壬水而生丙火。四柱缺此紧要之神,岂得为贵?财早能泄土之气,而日元不旺,嫌财党煞,故决不能见财也。幸所行之运,中年后之运,为丙寅丁卯,木火印比连接,补八字之不足,否则,何能发达?谓为格美,不如谓运美也。

  学人注:不用食而就杀印的,也要看具体组合情况,不能即断其威权。

  干 辛 辛 癸 己

    卯 卯 酉 未

  常造,年月卯木食神被辛印所盖,那么卯木由辛印来定义。卯未半合而入未库,故贵。

  “无印绶而单露偏官”者,即是食神制杀格,用其制杀当然畏财泄食生杀。食神制了杀,而杀之权威能为我所用,必然贵显。

  干 戊 壬 丙 戊

    戌 戌 子 戌

  这个八字虽然是食神制杀,但其贵因不在杀,而在官。丙坐子官而干透壬杀混,得戊制壬留子取清,所谓制杀留官而贵。

  原文:若金水食神而用煞,贵而且秀,职丁亥、壬子、辛巳、丁酉,舒尚书命是也。至于食神忌印,夏火太炎而木焦,透印不碍,如丙午、癸巳、甲子、丙寅,钱参政命是也。食神忌官,金水不忌,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。

  徐注:取用神之法,以扶抑为正轨,所谓弱者扶之,强者抑之是也。除扶抑之外,调和气候,亦为重要取用之一法(见论用神篇)。盖夏木火炎木焦,冬金水冷金寒,必须有以调和之,即以调和之神为用也。如舒尚书造,金水伤官,喜见官煞;钱参政造,木火伤官,喜见印绶。皆以调候取用也。

  学人注:此节是格局配合调候之法,读者应结合本书卷一第十一节《论用神配气候得失》。

  干 丁 壬 辛 丁

    亥 子 巳 酉

  能成为尚书,并不是“贵而且秀”那么简单的。年月伤官合杀,杀遭合制后移到时干,表示我得到了杀的权威。

  干 丙 癸 甲 丙

    午 巳 子 寅

  月令丙火由癸印定义,透到我宫坐于禄上,故能贵显。夏木带印,可以说是“优化”了格局用神,也是“贵而且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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